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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国谁把温情嵌在泪滴里品读文学作品中的温情絮

中医诊断  2020年07月18日  浏览:1 次

作者简介

余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他是目前在国际文坛声望最高的中国作家之一,被认为是文学奖的有力竞争者。代表作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作品已经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

总有一段文字,一个故事不经意间闯进我们的心里,我们感伤,痛处,思考并成长。余华的《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活着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品读经典,感悟生命。

经典语录

*作为一个词语,“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

*他是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模样的人 准确看到自己年轻走路的姿态 甚至可以看到自己如何衰老

*他们脸上的皱纹里积满了阳光和泥土,他们向我微笑时,我看到空洞的嘴里牙齿所剩无几。 他们时常流出浑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 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掸去身上的稻草。

*他说:“家珍死的很好,死的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的那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远处波动。

温情述说

凤霞被领走那天,我扛着锄头准备下地时,她马上就提上篮子和镰刀跟上了我。几年来我在田里干活,凤霞就在旁边割草,已经习惯了。那天我看到她跟着,就推推她,让她回去。她睁圆了眼睛看我,我放下锄头,把她拉回到屋里,从她手里拿过镰刀和篮子,扔到了角落里。她还是睁圆眼睛看着我,她不知道我们把她送给别人了。当家珍给她换上一件水红颜色的衣服时,她不再看我,低着头让家珍给她穿上衣服,那是家珍用过去的旗袍改做的。家珍给她扣纽扣时,她眼泪一颗一颗滴在自己腿上。凤霞知道自己要走了。我拿起锄头走出去,走到门口我对家珍说:

“我下地了,领凤霞的人来了,让他带走就是,别来见我。”

我到了田里,挥着锄头干活时,总觉得劲使不到点子上。

我是心里发虚啊,往四周看看,看不到凤霞在那里割草,觉得心都空了。想想以后干活时再见不到凤霞,我难受得一点力气都没有。这当儿我看到凤霞站在田埂上,身旁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拉着她的手。凤霞的眼泪在脸上哗哗地流,她哭得身体一抖一抖,凤霞哭起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她时不时抬起胳膊擦眼睛,我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了看清楚她爹。那个男人对我笑了笑,说道:

“你放心吧,我会对她好的。”

说完他拉了拉凤霞,凤霞就跟着他走了。凤霞手被拉着走去时,身体一直朝我这边歪着,她一直在看着我。凤霞走着走着,我就看不到她的眼睛了,再过一会,她擦眼睛抬起的胳膊也看不到了。这时我实在忍不住了,歪了歪头眼泪掉了下来。家珍走过来时,我埋怨她:

“叫你别让他们过来,你偏要让他们过来见我。”

家珍说:“不是我,是凤霞自己过来的。”

凤霞走后,有庆不干了。起先凤霞被人领走时,有庆瞪着眼睛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直到凤霞走远了,他才挠着头一步一步往回走。我看到他朝我这里张望几下,就是不过来问我。他还在家珍肚子里时我就打过他,他看到我怕。

我是吃过晚饭送凤霞回去的,凤霞没有哭,她可怜巴巴地看看她娘,看看她弟弟,拉着我的袖管跟我走了。有庆在后面又哭又闹,反正凤霞听不到,我没理睬他。

那一路走得真是叫我心里难受,我不让自己去看凤霞,一直往前走,走着走着天黑了,风飕飕地吹在我脸上,又灌到脖子里去。凤霞双手捏住我的袖管,一点声音也没有。天黑后,路上的石子绊着凤霞,走上一段凤霞的身体就摇一下,我蹲下去把她两只脚揉一揉,凤霞两只小手搁在我脖子上,她的手很冷,一动不动。后面的路是我背着凤霞走去,到了城里,看看离那户人家近了,我就在路灯下把凤霞放下来,把她看了又看,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回到家里,家珍看到我们怔住了,我说:“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家珍轻轻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出来。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摘自余华《活着》

温情回味

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最后的最后,是福贵与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相依为命,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在湖边,与老农娓娓道来他记忆中的一生,那一刻是那么的坦然,就好像潮退之后的大海最终要归于平静。在这个老人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已经看不出被磨难腐蚀的伤疤,只有那被时光雕饰出的深深的痕迹,也许,是他已经将过去的心酸尘封在记忆的深处,任由自己一个人慢慢品味。假如我们有机会去问问福贵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着,为什么能在遭受过如此多的磨难后还能承受下来,我想他一生中那来自亲人的温情的怀念已经足够支撑着他,因为,他是在为亲人们活着,为怀念而生。

生命中确实充满了意外,灾难随时都可能会发生。所以生活本没有幸与不幸之分,我们又何必要忧愁终日,战战兢兢地去预知痛苦,只要享受一世温情,活着就好![NextPage]

暖心作品《追风筝的人》品读

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 )、《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Echoed,201 )。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经典语录

*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

*们总是现在悲伤和自恋中。我们在失败、灾难面前屈服,将这些当成生活的实质,甚至视为必须。我们总是说,生活会继续的。

*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

*们原来的生活不见了,原来那些人要么死去,要么正在死去。现在只剩下你和我。只剩下你和我。

*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的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

*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温情述说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摘自《追风筝的人》

温情回味

哀伤但温暖的绝唱

阿富汗,一个曾经在我印象中只有战火纷飞的地方。而《追风筝的人》却为我呈现了一个真正的阿富汗 一个有欢乐,有情谊的国家。故事的情节紧紧相套看似不相连却又处处埋下伏笔,这是一段美丽而又残忍地故事。我相信只要你静下心来读完这本书你一定会被故事打动。和故事里的人物一样我们也有着各自要追寻的风筝。阿尔米的风筝是对哈桑的愧疚,哈桑的风筝是对阿尔米的友谊,阿尔米父亲的风筝是内心的正义,拉辛汗的风筝是对老友的承诺。他们的一生都在追寻着自己内心的那支风筝。这本书为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友谊、亲情、爱情。它包含了文学与生活中所有的重要主题,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在书中一共出现两次。一次是在哈桑为阿尔米追风筝时,那时风筝是友谊的化身;一次是阿尔米为索拉博追风筝时,那时风筝是阿尔米内心多年来的不安和愧疚。然而不管过程如何,他们都追到了自己苦苦追寻的“风筝”。[NextPage]

暖心作品《偷影子的人》品读

作者简介

马克·李维,英文名Marc Levy,1961年10月16日生,法国人,是法国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 《偷影子的人》、《如果一切重来》、《伊斯坦布尔的假期》、《假如这是真的》(If Only it Were True)、《你在哪里》(Will You Be There)、《七日成永恒》(Seven Days for an Eternity)等。

经典语录

*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一人一世界,光丽的外表或者强健的体魄并不能表示他人的幸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悲伤。外表风光强悍的马格,谁能想到他的晚餐没有一家人的陪伴,只有履行任务般的进行。这或许就是一个人光环下的阴影。所以没有一个人是最悲哀的。只是你不了解罢了。

*们常常把一些小事抛在脑后,一些生命的片刻烙印在时光尘埃里,我们可以试着忽略,但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一点一滴形成一条链子,将你牢牢与过去连在一起。

*只是你生活里的一个影子,你却在我的生命里占有重要地位。如果我只是个单纯的过客,为何要让我闯入你的生活?我千百次想过要离开你,但仅凭一己之力我做不到。

*每一个你所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

温情叙述

我再见到吕克,已是投票结果出炉后,他什么都没说,只是高兴地微笑。他早上才刚拆夹板,他秀给我看刚痊愈的腿,比另一条腿瘦了许多。

煤气炉爆炸事件八天后,伊凡重回学校,他看起来很正常,除了额头缠了一圈绷带,让他看起来像海盗,但这还蛮适合他的,让他看起来好像多了一种以往所欠缺的个人特质。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他说,也许等某天有机会时,我再告诉他关于海盗造型的事吧。

午餐时间,我比其他人更早离开学生餐厅,我不太饿。伊凡在操场尽头,看着爆炸过后仅存的工具间,也就几乎是废墟一片了。他在废墟中,弯身小心翼翼地抬起一截截烧焦扭曲的木头。我走向他,他没回头,只对我说:“别靠近,很危险,你可能会受伤。”

虽然不觉得危险,但我不想反驳他。我停在他身后一段距离,他明知道我在,但一开始还装得若无其事的样子。我想着他刚刚究竟在找什么,这片废墟中哪还有什么东西好抢救的啊。过了一会儿,他摸出一个已经烧焦的长方形东西,把它放在膝盖上,整个身体开始颤抖。我知道他在哭,我的心情跟工具间的木头一样焦黑沉重。

“我跟你说过别待在那里!”

我没动,他看起来如此绝望,他一定不是真心要吼我离开的,我不能留他一个人在这里。能看穿对方跟你说违心话,这才是朋友,不是吗?

伊凡转向我,眼睛红红的,泪水从他脸颊滑落,像墨水滴入湿透的图画纸般晕开。他手里拿着一本烧焦的旧笔记本。

“我整个人生都在这里面,照片、我妈妈唯一给我写过的信,和其他关于我妈妈的回忆,全都贴在里面,但现在只剩灰烬。”

伊凡试着翻开封面,但书页却在他的指间化成碎屑。我跟自己说还好我留下来陪他了。

“你的头没有被烧坏啊,你的记忆没有消失,只要你记得。我们可以重抄你妈妈的信,也许还能把那些照片画出来。”

伊凡笑了,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但是算了,我很开心他看起来没那么难过了。

“我知道是你救了我,”他直起身子跟我说,“煤气炉爆炸的时候,我急着在工具间抢救能抢救的东西,那时还没有火焰,只有浓浓的黑烟到处蔓延,我在这个地狱里撑不到五分钟,眼睛刺得完全没办法睁开。我找不到门把又吸不到空气,我很惊慌,没办法呼吸,就失去意识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描述亲身经历火灾的情形,感觉深刻得好像历历在目。

“你怎么知道我当时在里面?”伊凡问我。

他的眼神如此悲伤,我不想欺骗他。

“你的笔记本真的那么重要吗?”

“当然,它可是我的命。我欠你一句感谢和很多抱歉,上次在长椅上,你谈到我爸时,我以为你是来打探我私事的。我从未跟任何人谈起我的童年。”

“我根本不知道你笔记本的事。”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怎么知道我当时正在工具间里差点闷死?”

我到底该怎么回答他?说他的影子来找我?说他的影子在一团混乱中,混进操场的影子群中,就为了来找我?说我看到他的影子在火焰的亮光下对我比手画脚,求我跟它走?哪一个大人会相信我的鬼话?

在我上一所学校,有个同学就因为说了实话,被抓去看了一年的心理医生。每个星期三下午,当我们在玩排球或游泳时,他则“待在候诊室里,和一个只会微笑说 嗯 嗯 的老女人,玩着 告诉你我的人生故事 的游戏,整整一小时”。这一切只因为某个星期六的午餐时间,他爷爷在他面前倒下睡觉,从此再没从午睡中醒来。为了表示歉意,我同学的爷爷夜里来看他,并跟他继续聊当天在厨房因为爷爷突然想午睡而中断的话题。第二天早上,当他跟大家说他整晚都看到爷爷时,没有人愿意相信他,所有的大人都惊愕地看着他。所以大家可以想象,要是我把关于影子的小小困扰说出来的话,我会被怎样对待:很可能就在招供认罪后,被判去看心理医生,然后还会被迫扛下所有罪名,甚至得跟伊凡说我早就看过他的笔记本,并且还从中背熟了几段。

伊凡一直看着我,我偷偷瞥了一眼校钟,离上课钟响还有二十多分钟。

“我那天没在操场上看到你,我很担心你。”

伊凡一言不发地看着我,他咳了咳,然后走近我,低声跟我咬耳朵:“我能跟你说一个秘密吗?”

我点点头。

“如果有一天,你心底藏着一些事,一些你没有勇气说出来的事,记住,你可以信任我跟我说,我不会出卖你。现在,快去跟同学玩吧。”

我离开去找吕克,自从他腿伤痊愈后,这是他第一次打篮球,但他的技巧看来还没恢复,他需要一个队友。

--摘自《偷影子的人》

温情回味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们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NextPage]

暖心作品《匆匆那年》品读

作者简介

2008年九夜茴凭借《匆匆那年》一举成为青春小说界最闪亮的星。

九夜茴是一种魔花,每九夜绽放一次,颜色瑰丽,香气袭人。如果你曾背叛过别人,那么你见到它就会受到惩戒;如果你曾被别人背叛,那么你见到它就会得到抚慰。然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曾背叛过别人也被别人背叛,于是九夜茴变成了一朵有着无限魔力却充满更多无奈的花。

主要作品:《匆匆那年》、《花开半夏》、《初恋爱》。

经典语录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

*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

*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方茴说:“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方茴说:“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北京地铁17号线年内开工 2017年通到望京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方茴说:“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方茴说:“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温情叙述

楼上隐隐传来了张信哲的《信仰》,方茴觉得这歌声离自己越来越近,她茫然抬起头,陈寻就这么出现在她的眼前。他正趴在栏杆上凝视着她,对着她一字一句地唱“我爱你,是忠于自己忠于爱情的信仰,我爱你是来自灵魂来自生命的力量。在遥远的地方,你是否一样,听见我的呼喊,爱是一种信仰,把你带回我的身旁”。

陈寻看着她唱完了整首歌,随着尾音的结束,他跨过旋转楼梯的栏杆从二楼翻了下来。方茴伸出手紧紧拉住他,他坐在方茴身边,把她搂在怀里说:“方茴,我爱你。”

方茴说这是她印象最深的一次陈寻正正经经地对她说爱,他们以前都不太好意思说这个字眼,但是那天他却说了出来。虽然混着些酒气但方茴还是感动得一塌糊涂,她把头埋在陈寻怀里,不住地重复这句话。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傻丫头,我知道了。”陈寻轻轻抚着她的头发说。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方茴闭着眼睛问。

“会。”陈寻回答。

“会结婚吗?”

“会。”

“会生小孩吗?”

“会。”

“会有自己的家,一起买菜,做饭,刷碗,铺床单,洗衣服吗?”

“会。”

“会到老了,还这样拉着手吗?”

“会。”

“真的会吗?”方茴流下了泪。

“真的会。”陈寻抹掉她的眼泪,搂紧她说,“方茴,只有你是我永远都不会失去的。”

在离别之即,两个人紧紧牵着的手成为了固执的坚守,那时候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摘自《匆匆那年》

温情回味

那段被藏在脑海、搁在心底的岁月,终于可以被珍重地捧在手心,仿佛时光倒转,我们不是在书外窥视别人的故事,而是身临其境地重新感悟。这不是一本书,而是被千百次斟酌回味的记忆。捧在手,暖在心。

这条路是我们这一代人走过的,是肯定与其他时代的人不同的,是独一无二无法取代的,是势必将要由我们自己去记录诉说的。

就这样,当我发现我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与事渐渐模糊时,当我感到我曾经以为永远涞刻的情感慢慢淡然时,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笔。

可以说是我亲历的那个年代,是我亲眼看到的那些青春,是我亲身感触的笑和泪,让我创造了这个故事。因此整个的2007年我都过得十分恍惚,有时候我觉得我们的似水流年就在眼前,有时候我又突然醒悟原来那些都已是匆匆十年前的事了。

我深深地沉溺于了我们都曾经历的已经过去的那些日子里,我在其中近乎疯狂的挖掘我们常说的话、常听的歌、常吃的零食、常发生的情感……我用我错乱的光阴写下了《匆匆那年》,故事中的他们,可能就是你或者我,故事中的爱情和友情,可能就是你和我曾经拥有的。[NextPage]

温情作品《何以笙箫默》品读

作者简介

顾漫,1981年10月生于江苏,晋江文学的驻站作家,曾是《仙度瑞拉》杂志,作品风格轻松浪漫,大多叙述都市爱情。200 年以《何以笙箫默》一举成名,2010年凭借《微微一笑很倾城》获得“中国络文学节”最佳作者奖。

经典语录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默笙,我很清醒,一直。很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

*她整个人被生生的撕成两半,一颗心却仍然徘徊。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可怜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的照耀他。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温情叙述

下班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好。街道上明显热闹了很多,商铺都焕然一新的样子,默笙沿着漂亮的橱窗漫步,偶尔停下来买点小吃,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看到熟悉的古朴校门,默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c大来了,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工作的地方到这里,大概半个城市都被她走过来了。

学校门口应该比平时热闹很多,到处都是背着行老板一定是咖啡最狂热的迷恋者。在北京李的学生,脸上带着简单快乐的笑容。默笙想起自己当学生的时候,也往往因为放假开心兴奋很久,现在想来,真是恍然若梦。

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默笙的心情没有像上次和以琛一起来时那样起伏不定,只是平静之余更觉惘然。自己的人生好像从走出这个学校就开始错了,然而事到如今,又要怎样走下去才是对的?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低沉的声音又一次在脑海里响起,默笙停住脚步,闭上眼,等心里的抽痛过去。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藉,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像。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操场边,塑胶跑道上不少人在慢跑。

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很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儿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温情回味

《何以笙箫默》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读着这本书,觉得始终有一根线牵扯着我们的心,开始有点疼,后来有点暖,有点悸动,有点甜蜜,有点幸福……这份疼痛悸动甜蜜幸福一直充溢着我们的心。

漫漫写的故事是我们每个人都曾经做过的梦,不是幼时幻想白马王子的梦,而是成年后会在早晨哭醒的梦,隐隐约约,明知道是梦,却还是将它宝贝地留在记忆的第一页。 叶忍冬

这篇小说我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但还是看一次感动一次。要我说他到底好在哪里,也许,我不一定说得出来,只是觉得看着很关切。以前,一直孜孜不倦的都是那些华丽的辞藻,现在才发现原来朴素也一样能够打动人心。 雪球

我不知道哪个字眼能够描述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对,那比热烈还要缠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竹间月

(实习:白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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