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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后瓷砖清洁方法做好家装收尾工作缘由

中医美容  2020年04月05日  浏览:2 次

装修后漏水责任划分 下水管道漏水责任划分

装修过程中楼上漏水至楼下责任划分? 正好就这个问题思考过,送给你(摘录):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产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行停止侵害的行动?处理原则是:有益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

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实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份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当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缘由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

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份。

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份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份的管理保护职责归谁有争议。

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公道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辨别当事人的错误,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缘由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当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当全部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2)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洗手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致使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末物业要承当责任。

前者比如管道梗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算,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末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错误(或无证据证明其错误),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1人一半。

参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第九条规定处理4、赔偿损失问题。

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它是由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按一般的侵权之诉处理,还没有产生的维修费用不属于赔偿损失。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楼上未装修漏水致使楼下被淹责任怎样划分?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1人一半。

参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第九条规定处理4、赔偿损失问题,它是由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按一般的侵权之诉处理。

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错误),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

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为5年。

赔偿已发生的损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错误。

2,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产生,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产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缘由、团结互助、公平合理,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设备安装为2年,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致使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如果没做到?处理原则是,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算;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末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那末物业要承当责任,区分当事人的错误,从而确定责任主体,第(四)款电气管线。

---公平责任。

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份承当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缘由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缘由并不能直接肯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动义务、给排水管道,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洗手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

---如果是人为缘由造成的、如果确切存在漏水的事实,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

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类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当上。

(因楼面共有,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保护没有异议。

前者比如管道梗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送给你(摘录):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1正好就这个问题思考过

洗手间漏水责任怎样划分首先辨别漏水原因,如果是下水管漏水或者买的是精装房,那则是直接是物业来负责,由于是原结构的管道,每户业主都已经缴纳过维修基金了的,所以是楼房维修部分的;如果是装修时候做的防水、铺设的水管、排水管,那就是负责装修的装修公司或装修负责人负责。

建议先找物业管理处工程部的人员及负责装修的售后服务的负责人过来检查,确认漏水点及漏水原因,得出终究的负责方,接着就需要商讨出赔偿方案和维修方案便可。

一般防水部份不管是原结构或者装修,都是必须强迫保修5年,一般的装修公司甚至比这个范围还要高,基本上都会有负责所造成的损失、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等。

所以,先是找出漏水点及原因,然后得出最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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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阳台漏水责任划分? 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洗手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如果物业不管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

地板漏水的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想核实下~ 一、如果漏水是由自己装修或人为造成的,那么自己应当对楼下邻居负责,法律依据:《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同性、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可能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伤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如果漏水不是由自己造成的,那么责任在于房屋建设单位或物业单位,法律依据:(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12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梗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七条在 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公道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点,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对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产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点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伤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伤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洗手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产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实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漏水怎样认定责任房屋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二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3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

依据漏水缘由不同,相关的责任也有不同。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洗手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谢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当。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

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当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

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托故阻碍房屋维修。

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当,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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